发送中标通知书

一般作用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一般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由此推之,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

根据《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中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中标方案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但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中,对原《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废除,并删除了这一规定。


特别注意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业务合作

投稿联系:王老师 17718179394

合作联系:程老师 18715166028

投诉建议:郑老师 18205604191

联系邮箱:quanguocheng20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