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政策背景

2019年05月08日,国务院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发布,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标志着风险评估工作已进入新一阶段。


三大关键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科学、规范的稳评有三大关键:风险理念,科学方法,评管结合。

第一,树立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观念。应扭转稳评是自找麻烦、增加成本、看似无用等狭隘观念,而是将其看作社会效益的坚实保障。稳评的目的是兼顾三方面的利益:一是确保建设项目、活动事宜得以安全、顺利地开展;二是通过与周边民众的充分沟通和提前化解,争取反对的最小化;三是综合考虑社会各界的诉求,实现社会资本的效益最大化和民众满意度最大化。

因此,凡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应该应评尽评、全面客观、查防并重、统筹兼顾。这就意味着,除了核电站、PX等高风险项目,住房安全、食品安全等直接与民众生活相关的安全风险,都需要开展科学、规范的稳评。

第二,采用科学的稳评方法。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管理》一书中,总结了科学的稳评应包含的5大要素——意愿度、支持度、反对度、容忍度和风险度。

意愿度是指实施项目的意愿及其强度,包括官方意愿度和社会意愿度。

支持度是对于项目的实际支撑、具体行动、实施保障等多方面配套状况的真实程度。

容忍度评估主要针对不能容忍的风险进行排查并评估其状况,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禁忌、民众普遍的耐受力状况、地区习俗和村规乡约的禁忌等风险。

反对度主要指利益全体的真实反对程度,包括由于损害或损失等导致的直接反对,和由于连锁反应、替代方案等导致的间接反对。

风险度则指待评事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状况,再加上社会稳定风险管理的状况。

科学的稳评应综合考虑以上五大评估要素,全面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预测其损害程度,预估责任主体承受能力,进而综合评定风险等级。

第三,评管结合。稳评应形成管理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尤其在当前转型期,社会稳定风险源持续变动,要求稳评和稳管的配套和升级,并扩大评估覆盖范围。同时,稳评必须与稳管结合,借由以评促管、边管边评、先管后评等方式予以实施,从立项前的一个环节,转变为持续全部过程的管理活动。


工作内容

【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以及暂行办法 。

(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三)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四)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评估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合法合理原则

科学民主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公平和效益原则

【评估程序】

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调查论证

确定风险等级

形成评估报告

集体研究审定


业务合作

投稿联系:王老师 17718179394

合作联系:程老师 18715166028

投诉建议:郑老师 18205604191

联系邮箱:quanguocheng20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