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市〔2018〕13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重点工程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重点工程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安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
组织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各项工作,现将《安徹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和建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辛祥;电话:0551-62871211;传真:0551-62871513。
附件:安徵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2022-07-21
2022-07-26
2025-10-17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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