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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鲁建节科函〔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3/11/18 转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打印
  • 编号/文号:鲁建节科函〔2022〕14号
  • 来源发布日期:2023/1/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鲁建节科函〔2022〕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业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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