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事宜

一般定义

项目定义: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创业项目或行政收费项目,要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决策者申请,得到政府发改委部门的审议批准,并列入项目实施组织或者政府计划的过程叫发改委立项。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办理范围

①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②国家机关的基本建设项目

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④经济适用住房、学生公寓。


办事依据

①国家计委计投资(1996)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第一条

②黔府发(2003)5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第二条

③黔府(1990)3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

④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⑤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19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⑥国家发改委令(2004年2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⑦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

⑧黔发改投资[2005]705号《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审查-批复


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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