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咨管理部宜下设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或根据专项咨询的业务特点将其管理合并入其他相近业务管理部门,统筹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
2、全咨管理部应依据全咨管理合同和专项咨询管理部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对合同中约定的专项咨询和专项咨询的管理进行策划、执行、监督和控制,保证专项咨询的质量。
3、项目专项咨询一般包括项目政策法律、项目产业、项目融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财务、项目信息、项目风险、项目绿色建筑、项目工程保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后评价等专项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4、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一般包括对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和全咨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与项目专项咨询有关的其他管理服务。
5、项目专项咨询人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如咨询人具有相应资信、资质条件与项目专项咨询能力时宜优先由咨询人实施;也可由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委托一家或多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项目专项咨询单位共同实施,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应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依据分工承担相应责任。
6、专项咨询管理部负责人宜具备相关资格及相应能力和经验。
7、专项咨询管理部和项目专项咨询人应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
8、项目专项咨询人宜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项目运营维护阶段适当时机介入相关工作。
9、项目专项咨询人宜派驻咨询机构在现场,并配备满足专项咨询工作需要的必要资源。
10、项目专项咨询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
12、项目专项咨询工作应纳入到全咨管理部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
13、项目专项咨询人应依据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策划相关成果编制项目专项咨询实施方案,经总咨询师审核后,报委托人批准执行。
1、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编制项目专项咨询实施规划,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编制项目专项咨询任务书,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3、项目专项咨询人应配合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全咨管理规划大纲、全咨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咨询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4、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配合总控部编制全咨管理总结报告。
1、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建立由项目专项咨询各相关人共同参与的协同管控机制,在项目专项咨询中,为委托人提供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服务。
2、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对委托人的满意度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分析,对项目专项咨询人的执行情况和咨询人自身承担的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3、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及时对项目专项咨询的管理策划方案进行调整,经总咨询师审核,报委托人重新批准后实施。
4、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负责沟通与协调项目专项咨询所有相关人之间的接口关系。
5、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全咨管理合同和项目专项咨询合同约定应该提供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配套实施。
6、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完成的专项咨询审批事项。
7、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负责落实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专项咨询请款事项。
8、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变更进行预测和影响分析,并及时提出应对意见和建议。
9、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的工作应在全咨管理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上开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项目专项咨询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传递,并向总控部移交。
10、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协助委托人进行国有资金项目有关项目专项咨询的审计,包括合同履行期间的过程审计和结算审计等。
11、项目专项咨询管理部应对项目专项咨询人履约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1、项目政策法律咨询人应在工程咨询评估或专题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对行业领域和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为企业和项目决策部门提供政策和法律制定、实施、运营、效果分析以及政策调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政策法律咨询成果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需全面搜集、调查和了解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标采购、监理、造价控制等方面。
(2)需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项目特点进行,研究应保证独立性,具有前瞻性,并采用合理的咨询方式。
1、项目产业咨询主要是在产业发展基础与竞争环境调研分析、国家省市各级产业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以前瞻的眼光、科学的理论、客观的实践和详实的数据,对产业项目做宏观的、方向性的咨询。
2、项目产业咨询一般包括产业规划服务、产业招商服务和产业基金服务等。
1、项目融资咨询人应以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及其投资决策为基础,在初步确定项目投资需求和项目效益后,通过确定项目投资结构、项目融资决策分析、项目融资结构设计以及构建项目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等工作,策划和拟定项目融资方案,并配合咨询人协助委托人进行项目融资谈判。
2、项目融资咨询成果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投资结构。
(2)明确融资结构。
(3)明确资金结构。
(4)明确融资模式。
(5)明确风险识别与控制。
(6)明确信用保证结构。
(7)明确融资担保。
(8)明确工程保险。
(9)明确法律文件。
1、项目特许经营咨询人应在充分调研项目情况、法律政策、前期规划后进行实施方案的编制,对项目进行财务测算,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平衡企业和政府之间风险,使项目全过程实施具有可行性、合规性、经济性、可靠性。
2、项目特许经营咨询人提供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时,编制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需组织经济、行业、工程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及本级财政部门、委托人评审。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成果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2)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1、项目财务咨询应配合咨询人协助委托人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在项目财务管理中为委托人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项目财务咨询一般包括资金监控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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